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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卫发〔2018〕4号韩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65体育比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加入时间:2018-01-05

 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校、托幼机构、:

近期我省已进入流感高发季节,已发生多起学校流感暴发疫情,我市亦有多所学校出现流感样病例,感染人数明显增加,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有效预防流感疫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中发生、流行及蔓延,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教明电〔2016〕2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机制。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领导责任制,校长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流感防控工作是各学校、托幼机构的责任所在,必须高度重视,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学校及托幼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和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疫情的监测工作,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学校要抓好学生返校关(寄宿制学校要做好学生周末或节假日回家返校前的健康监测),晨(午)检需落实体温测量,凡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应通知其返家(宿舍)休息,并要求其及时就医,做好病因跟踪,待症状消失后24小时,经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断后出具证明方可返校;学校责任报告人应严格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工作。如1天内一个班级或宿舍出现3例及以上,或3天内出现5例或以上流感样病例,应于24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和市教育局报告;一周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出现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住院病例或死亡病例,应于2小时内报市疾控中心和市教育局,并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感病毒采样监测工作;严格做到“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控制流感疫情,防止疫情蔓延。

二、做好校(园)内环境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开展全校大清洁行动,及时清除垃圾和卫生死角,保持校园、室内环境整洁;保持厕所卫生,配备充足洗手设施和洗手液,督促学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制定定期通风制度,寒冷季节在保证室内温度的情况下,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要规范开展教室、活动场所、玩具器具的消毒,确保消杀工作的有效性;发生疫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应避免组织集体活动,要在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适时采取日常消毒和终末消毒相结合的措施。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发展趋势,在流行病学评估的基础上,学校和托幼机构可采取停课、停园等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体育锻炼

学校和托幼机构可采用网络、板报、张贴画、宣传折页等形式来宣传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避免接触有流感症状的患者,应避免去人群密集通风不畅的公共场所,需要外出时,可考虑佩戴外科口罩,注意保暖,保证充足的睡眠和营养,加强体育锻炼;出现流感样症状,建议在日常生活佩戴口罩,勤洗手,并及时就医,按照医嘱治疗和休息;出现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捂住口鼻或用胳膊挡住,避免交叉感染;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学校应按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和防病能力。

四、强化部门沟通联动和监督检查

各医疗机构要深入辖区学校、幼儿园指导建立传染病防控组织、机制和制度,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传染病防控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帮助学校、幼儿园分析传染病发生的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健康教育、疫苗接种、改善集中居住和饮食条件、正确消毒等防控措施,防止出现流感暴发。要密切关注学校、幼儿园疫情动态,发现疫情出现异常波动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科学指导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学校、幼儿园上报的传染病疫情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幼儿园加强与疾病防控机构的信息沟通,根据疾病防控机构的建议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

 

 

 

 

韩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65体育比分

      201813

 

 

韩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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