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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在职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加入时间:2012-10-17

 

韩城市教育工会
关于认真做好在职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
     
 
各教育组、学校、局直单位:
为了把双节困难职工的生活安排好,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现就认真做好在职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困职工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生活标准低于200元的;
2、由于自然灾害给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困难的;
3、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较大造成职工生活困难的;
4、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较低,低于最低生活保障,供养人口较多,或供有两名高中以上学生读书的;
5、家居贫困山区的无其它经济收入,仅靠本人月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生活,入不敷出的。
二、困难职工条件
困难职工界定标准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因下岗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三、调查时间
10月15日至10月25日各单位按要求进行摸底上报,10月25日至11月15日,教育工会对所上报人员情况进行核查。11月18日将汇总情况报市总工会核实相关情况后确定慰问对象。
四、调查方法
调查主要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各单位在深入职工家庭调查的基础上将本单位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局办公室,由市教育工会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抽调专人组织调查核实。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对困难职工的调查上报工作要由专人负责,真正把困难职工人数掌握清楚,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不能漏报一户困难职工。上报前,各级工会要与本单位党政通气,审查合格后由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方可上报。
2、《困难职工档案表》由困难职工自己填写,基层工会对表格认真审核,逐项核对,以方便电脑录入。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录入,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注销,及时更新,及时上报(特困及困难职工均填写表1,表2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上报)。
3、各单位要及时安排、认真收集情况,按照要求严格审查,将《困难职工档案》及各类附件收集后,认真填写《在职困难职工调查摸底表》,初中和小学以教育组为单位,其他以单位进行上报。10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含电子档)统一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电子信箱:hcsjygh@163.com),联系电话:5211260,联系人:高江龙。
 
 
 
 
韩城市教育工会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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