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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卫发〔2017〕159号关于下发韩城市2017年入学新生结核病 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基教科 作者:admin 加入时间:2017-10-31韩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韩 城 市 教 育 局
关于下发韩城市2017年入学新生结核病
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韩城市2017年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韩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65体育比分
2017年10月16日
韩城市2017年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及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筛查工作的开展,确保全市初、高中一年级新生PPD筛查覆盖率达到100%,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治疗,杜绝或减少结核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三、组织领导
成立韩城市初、高中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杉 市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张小刚 市教育局副局长
高向龙 市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优峰 市教育局综治办主任
同宇强 市卫计局疾病防控和基层卫生科科长
石 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薛小刚 市卫计局疾病防控和基层卫生科副科长
薛丽萍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史敏静 市卫计局疾病防控和基层卫生科科员
四、筛查方式
筛查方式拟定为:学生自行到定点医疗单位筛查和集中入校筛查两种方式,各学校可根据单位实际与选择的定点医疗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中就近选择开展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也可以选择辖区外的市级医疗机构(附件1)。
五、职责分工
市卫计局:会同教育局负责开展辖区内初、高中一年级新生PPD筛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指导。
市教育局:负责对辖区初、高中学校新生筛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学校筛查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市疾控中心:负责对相关机构、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对各单位筛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收集统计各类资料;指导学校开展宣传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对辖区内初、高中学生进行摸底、筛查并出具报告单(附件5)。及时将PPD试验强阳性者推荐至韩城市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门诊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进行免费抗结核药品治疗。(附件4)
各学校:负责新生筛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对新生进行摸底登记、及时将登记表反馈给确定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单位,并将筛查单位出具的PPD筛查报告单反馈给学生。
六、时间节点
(一)摸底阶段:(2017年10月25日—10月28日)
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科普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及时梳理筛查名单,根据学生数量和工作需求与辖区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对接,确定筛查单位,确保筛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筛查阶段:(2017年10月30日—11月9日)
各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学校商定筛查工作事宜,认真拟定筛查工作方案,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批分次、科学安排,避免扎堆筛查,造成混乱。
(三)总结阶段:(2017年11月20日前)
筛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市疾控中心将筛查结果汇总后形成书面总结报至市卫计局疾病防控和基层卫生科。
七、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扎实安排。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科学安排,扎实实施,单位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向上级行政部门反馈,促进协调解决。
(二)强化保障,快速推进。经两部门会商研究,本次筛查工作费用由市财政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筛查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将本校筛查工作开展查情况和筛查费用向市教育局进行书面汇报。经核实后,由市教育局向学校拨付相关费用,再由各学校将费用支付给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单位。各学校要按照工作要求积极联系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并尽快协商确定工作时间和筛查方式,及时兑付筛查费用;各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单位要积极配合辖区学校开展筛查工作,要抽调精兵强将、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进度和筛查结果精准;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对各医疗单位筛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工作的终末期分别进行工作情况汇总,并及时向市卫计局、教育通报。本次筛查过程中所需填写的表格由所在学校和筛查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自行印制。
(三)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市卫计局、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机对各医疗机构和学校的PPD筛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提出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进行书面通报批评。
附件:1.初、高中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定点单位
2.筛查单位结核菌素试验检查记录表
3.筛查通知单
4.学校新生结核病筛查摸底表
5.韩城市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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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韩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