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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环委办发[2017]65号韩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我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基教科 作者:admin 加入时间:2017-11-23韩环委办发[2017]65号
韩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我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各学校、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落实省委环保督察要求,共同履行环保责任,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根据我市创建工作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按照《陕西省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指南》的有关要求,申报单位近三年内,必须无环境违法行为,无环境保护处罚及环境安全事故记录。
二、创建活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创建”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我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圆满完成,成立“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张 喜
副组长:市环保局负责人 王 宏
市教育局局长 白双朝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党 辉
成 员: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刘 莉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晓刚
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云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莉同志兼任,成员由环保局、教育局、新城办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审核、上报创建资料,并对创建情况进行核查验收。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
1.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申报表。
2.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简明扼要,不超过3000字,从单位简介、创建过程、创新亮点、存在问题、今后的思路五个方面进行撰写。
3.申报说明材料。包括文字报告、活动图片和音像资料,涵盖如下内容: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档案文件总目录和绿色单位创建大事记;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领导小组构成、职责分工及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2017年创建工作年度计划和年度实施报告;环保主题相关获奖记录单;单位创建活动相关宣传报道说明;单位内污染控制和降低水、电、能源消耗措施及其取得的效果;单位内垃圾分类、卫生健康、绿化美化情况报告;创建绿色单位及环境教育主题活动报告。
(二)报送方式
为了更好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活动,提升创建质量,便捷创建程序,保存创建资料,共享创建经验,各社区、学校,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统一报送。
四、其他要求
(一)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申请单位要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材料存在虚假数据等不真实情况,将取消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申请资格。
(三)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13—5190723
邮箱:xjk5190723@126.com
附件:1、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申报表
2、绿色“社区”评审细则
3、绿色“幼儿园评审”细则
4、绿色“小学”评审细则
5、绿色“中学”评审细则
6、绿色“企业”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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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